本基金会的名称是:东风公益基金会。英文译名 是“DongFeng Benevolence Foundation”,缩写为“DFBF”。
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。
基金会的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弘扬社会美德,奉献东风爱心,倾力公益事业,促进社会和谐。
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, 来源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(原东风汽车公司)的捐赠。
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;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。
本基金会的住所:湖北省武汉市。
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:
本基金会由5至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。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,任期届满,连选可以连任。
理事的资格:
理事的产生和罢免:
理事的权利和义务:
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。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。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。
有1/3理事提议,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。如理事长不能召集,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。召开理事会会议,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、监事。
理事会会议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;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。
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,须经出席理事表决,2/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:
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。形成决议的,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,并由出席理事审阅、签名。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、法规或章程规定,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,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。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,该理事可免除责任。
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。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,期满可以连任。
理事、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。